全国服务热线:400-8858-681
当前位置:主页 > 国家标准 > 国家标准

QB/T1951.1-1994木家具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耐磨

时间:2013-11-09 11:38  来源:http://www.deao-yq.com  作者:耐磨测试仪  点击:

  QB/T 1951. 1 1994 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耐磨测试仪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家具检验分类、检验项目、抽样规则、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和检验结果的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和评定。

  2引用标准/耐磨测试仪

  GB/T 4893.1~4893.8 家具表面漆膜测定法

  GB/T 10357.1~10357.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GB/T 10357.6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GB/T 3655 家具表面软质覆面材料刺离强度的测定

  GB/T 3656 家具表面硬质覆而材料剥离强度的测定

  3 检验分类

  产晶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3.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

  3.2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或交货时必须进行的各项检验。

  4 型式检验/耐磨测试仪

  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啦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乍产时,定期或积累·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4.2 检验项目

  4.2.1 检验项目应按附录A(补充件)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逐项进行检验。

  4.2.2 当产品中出现附录A以外的必须检验项目时,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作出规定。

  4.3抽样与组批规则

  4.3.1 型式托验应采用抽样检验,在母样中编号后随机抽取检验子样。

  4.3.2 巾件产乩的母样数不少于20件。从中抽取4件,2件送榆,2件封存。

  4.3.3 成套产品的母样数不少于5套。从中随机抽取2套,l套封存,对另一套受检产品应从相同的多件产品中随机抽取2件:不相同的产品,应接附录A所列项目,选取能做最多试验项目的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各1件送榆。

  4.3.4 漆膜理化性能试验的试样一般应在受检产品上直接取得,也可在与受检产品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试样的规格见GB/T 4893.1~4893.8规定。

  4.4试验方法/耐磨测试仪

  4.4,1 外观检验

  应在自然光或光照度300~600lx范围内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枧距为700~lOOOmm,由三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测定值。

  4.4.2 木材含水率测定

  木材含水率测定仪的误差不大于士2%。本材含水率应在抽样现场(或同一地区)测定。测试部位取试件离地lOOmm以上,任选三个不同位置的零件,每一个零件上,任选三个点各测一次,分别求出三个零件上测得的平均值,以其中最大的平均值为该试件的木材含水率测定值。

  4.4.3 主要尺寸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0. 6mm的3m钢卷尺(或者钢直尺)对安放在平板(或者平整地面)上的试件进行测定。

  4.4.4 翘曲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0. Imm的翘曲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对角线上t测量试件中点与基准直线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距离为翘曲度测定值。

  4.4.5底脚着地平稳性测定

  应采用塞尺。测定时,将试件放置在平板上,测量某一底肿与平板间距离。

  4.4.6 平整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于0. 03mm的平整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将器具放置在试件的被测表面,同时选择不平整程度最严重的三个部件,测量0—150mm长度内与基准直线间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距离为平整度测定值。

  4.4.7邻边垂直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于±0. 6mm的3m钢卷尺(或钢直尺)。测定时,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测量矩形试件的两对角线,其差值即为邻边垂直度测定值。

  4.4.8位差度测定

  应采用误差不大干0. Imm的位差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应选择门与框架(或抽屉与框架、门与门)相邻两表面间距离最大部位,在该相邻表面中任选一表面为测量基准面,将器具的基面安放在测量基面上,器具的测量面对另一相邻表面进行测量(并沿着该相邻表面再测量一个或一个以上部位),当测得都是正(或负)值时,以最大绝对值为位差度测定值;当测得值为正负时,以最大的绝对值之和为位差度测定值。

  当设计要求门(或抽屉)与框架相邻两表面间为某一距离值时,应在每次测得的量值上扣除该距离值。

  4.4.9分缝测定

  应采用塞尺进行测量。

  抽屉分缝测定时,抽屉应紧靠任意一边,测量另一边的最大分缝;门分缝测定时,应测量分缝最大部位.测得最大值即为分缝测定值。

  4.4. 10抽屉下垂度、摆动度测定

  应采用每米误差不大干土o.6mm的3m钢卷尺(或钢直尺)和长度大于700mm、直线度不大干0.2mm的钢尺。测定时,钢尺放置在与试件测量部位相邻的水平面和侧面上,测量试件在伸出总长的三分之二时,抽屉面水平边的自由下垂和抽屉面侧边左右摆动的值。测得的最大值即为下垂度和摆动度的测定值。

  4.4.11 理化性能试验

  漆膜和软、碰质覆面理化性能试验应符合(GB/T 893.1~4893.8规定。

  4.4.12 力学性能试验

  4.4.12.1 力学性能试验应符合GB/T 10357.1-- I0357.6规定。

  4.4. 12.2软、硬质覆面材料剥离强度测定应分剧符合QB/T 3655、QB/T 3656规定。

  4.5 检验程序

  送检试样的检验程序:外观检验、力学性能试验、理化性能试验。.

  4.6 检验结果评定

  4. 6.1 小符合技术要求项目的不合格类别评定,应按附求A(补充件) 的规定。

  4.6.2 单件产品检验结果若不存在A类不合格项目,其他不合格项目;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B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1项和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2项,或者C类不合格项目不超过4项时,则评定谈型号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

  4.6.3 成套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应按4 6.2条评定。当每一件产品均为合格品时,则评定该型号成套产品为合格品.否则即为不合格品。

  4.7 复验规划

  4.7.1 产品经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验。

  4.7.2 应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以及因试件损坏而未能检验的项目进行复验。

  4.7.3试样必须从对存样品中抽取一件与第一次榆验结果评为不合格船的相同产品。

  4.7.4 检验结果评定应按1.6.2,4.6.3条规定。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复验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5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在本产品型式检验合格的确效期内,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5.1 检验项目

  5. 1.1 检验项目按附求A(补充件)外观检验项目表A1中与产品有关的项目进行检验。

  5.1.2 当产品中出现外观检验项目以外的必须检验项钓时,应在企业产黼标准中作出规定

  5.1.3必要时,由购销双方协议增加检验项目。

  5.2 抽样与组批规则

  5.2.1 单件产品和成套产品出厂检验应全数进行检验,但当检查批数量达到表1规定且全数检验有困难时,可实行抽样检查。

  表1 件(套)

  5.2.2 抽样捡验时,在母样上编号,随机抽取规定件数。

  5.3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4.4.1~4.4.10条规定。

  5.4 检验结果评定

  每件(套)产品的评定按4.6条规定。

  批产品的评定,按表1规定抽取受检产品什数中,4: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4。应评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应评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

  附录A

  木家具质量检验项目和不台格类别的评定

  (补充件)/耐磨测试仪

  A.1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按下列各条分别评定。

  A1.1 被检产品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按表Al的规定,评定为A、B、C类不合格。

  同一序号内有几个不同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分别评定几个A、B、C类不合格。

  A1.2 表Ai规定的伺一部件或相同部件上,有相同的检验项目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只计一个A、B、C类不合格。

  Al.3表Al没有明确规定的部件上,,枫同j捡验项目有多处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只计一个A、B、C类不合格。 ,

  A2采用合格系数评定不合格类别的,在规定检验分项内+符合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数与检验分项目总数之比值大于等于规定的合格系数时,评定该检验分项合格,否则应评为某类不合格。

  A3合格系数的计算和修约

  A3.1 合格系数计算公式

  A3.2合格系数的修约

  合格系数的有效位数应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一位,修约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a.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对,则舍去,即保留的一位数字不变。

  b.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等于5时+而其后跟有并非全部为0的数字时,则进1,即保留的一位小数上加1。

  c.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而右面无数字或皆为0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1,为O或偶数(2,4,6,8)则舍弃。

  d. 不许连续修约。

  表A1 外观检验项目

  续表Al


   

  续表Al


       

  续表Al


      

  表A2 理化性能检验项目

  表A3力学性能试验项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鬃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杯准由上海家具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阿根、陈孝华。

相关推荐:耐磨测试仪